开云 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后, 这五类人员将被移出事业编, 签订劳动合同

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深化,不少人发现,以往趋之若鹜的事业编铁饭碗正在发生变化,部分新招聘岗位不再办理入编手续,而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聘用,实行备案制、员额制等管理模式。
这样改革的目的,是将有限的编制留给核心公共服务岗位,对市场化属性较强、可替代性较高的岗位实行“定编定岗不定人”管理。简单来说,就是新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聘用后不纳入编制管理,仅占用单位核定的编制数额。
一、高校新进教职工,员额制成主流招聘模式
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,全国3000多所高校每年新招聘教职工数以万计,目前绝大多数高校已全面推行“新人新办法”,新进教师、辅导员等岗位普遍采用员额制招聘。
从各地实践来看,浙江农林大学、海南师范大学、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等多所高校2024年度的招聘公告中,均明确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实行员额制管理,不办理入编手续。
中央编办此前也明确,已制定编制标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实行备案制管理,高校正是这一政策的覆盖对象。这种模式打破了传统编制对人才流动的束缚,让高校能更灵活地根据教学科研需求配置人力资源。
二、公立医院新增医护人员:合同制成常态
公立医院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其新增人员的编制管理已发生根本性转变。其中,护士岗位的变化最为明显,目前各地公立医院新招聘的护士几乎全部实行合同制,事业编名额仅优先保障核心临床医生和管理岗位。
比如,深圳市属医院全面实行“按岗聘用”制度,财政投入从“按人头拨款”转为“按事定补”,根据医疗服务数量、诊疗质量等指标核定补助经费。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作为全员聘用制的试点,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,医生年薪起点达40万元,最高顾问医生年薪近百万元,充分体现了“以岗定薪、以绩取酬”的改革导向。

三、法院书记员:从编制内到合同制的全面转型
以往属于事业编制的法院书记员岗位,开云如今已完成全面转型。根据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求,书记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,今后采取编制外聘用方式,不再新增事业编制。
目前,全国法院系统的新招聘书记员均需签订劳动合同,部分岗位实行聘任制或劳务派遣制。法院系统新入职的书记员,不再由有编制,其薪酬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,考核不合格将面临解聘。
四、中小学(含高中)合同制教师:员额管理覆盖范围扩大
{jz:field.toptypename/}高中、职高、职专等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尽管多为全额拨款单位,但在教师招聘上也已开启“去编制化”改革。不仅如此,部分地区的小学、初中也开始招聘合同制教师,员额制管理成为主流模式。
成都市发布的《成都市教师员额管理办法(试行)》明确,编外教师纳入员额编制管理,其退出机制以劳动合同为依据,与传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存在本质区别。常州经开区更是创新采用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员额制教师,进一步厘清了聘用关系。中央编办、人社部联合出台的《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》也提出,要建立“岗位管理为主、身份管理为辅”的用工模式,教师岗位的改革正是这一要求的具体落实。
五、事业单位工勤岗:新增人员全面社会化外包
事业单位中的工勤岗位,包括司机、食堂工作人员、保洁、设备维修等,是此次改革中最先推进“去编化”的领域。根据人社部发布的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指导意见》,这类岗位要在2025年底前全面剥离事业编制属性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市场化招标方式,由第三方机构承接。
目前,各地事业单位已基本停止招聘带编制的工勤人员,现有编制实行“退一减一”政策,主要用于内部人员安置。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岗工勤人员,可通过技能培训考取专业证书转岗至专业技术辅助岗,保留编制待遇。而新增人员则需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实行社会化管理。
需要说明的是,改革始终遵循“老人老办法,新人新办法”的原则,已在岗的在编职工无需担心编制被取消。

备案号: